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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S店不按合同交车却要消费者自己承担后果

投诉人:福州福克斯车主 2015-11-12

投诉编号: 【3140】

相关车型:  长安福特-福克斯

所在地区:  福建-福州

投诉对象:  福建华俊天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

服务:欺诈销售
服务:服务态度差
服务:费用问题
服务:其它(不确定)
投诉详情投诉时间:2015-11-12 00:17
计划2015年10月31日交车的,可是在交车时却说身份证原件弄丢,导致交车时间延迟30天,你们收了我3200元服务费,就是这样办事的,由于身份证丢失,导致我提车时间延迟30天,驾照无法考试,补身份证请假3天的误工费,4S店不赔偿,为什么我交了3000多元的服务费却得不到服务,因4S店的过失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却要消费者自己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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